新闻/News
咋这周申报新增参保人员的保底
突然又调整成2697了哦??
远宝深切地感受到了反复调基数让参保单位这满满的欲哭无泪!
其实,成都市社保局更冤,属于典型的失力不讨好状态
来嘛,我们跟到老张一起来看哈,今年初的基数调整是咋来滴~
故事得从2018年8月2日省政府的发文“川办发〔2018〕59号”说起,先让我们来看一下文件都说了啥~
文件要求:
逐步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 按照国家要求,我省2018年至2021年,各年度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依次调整为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5%、50%、55%和60%。
(法律规定是以上年省平的60%作为养老险的保底,因为当年四川地震受灾临时给降低成了40%,得逐渐恢复回到60%去)
去年,2019年5月30日,成都市社保局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和省政府的这个“川办发〔2018〕59号”文件,结合四川省统计局公布的上年省平工资;
上年省平工资:2019年5月14日省统计局发布:2018年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4717元,
发布了“成社办(2019)26号”文,内容是:
文件内容:
2019年5月1日起,分别按2018年度全口径省平的300%和50%(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为55%)核定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
这2019年5月的文件后续里的50%表述就明确了为 2697 ,括号里面的55%折算下来就是 2966 。
大家看明白了没!2697和2966就是这么来的!
所以,今年一月,社保的保底执行基数就按照2019年5月的文件规定,将养老保底基数从2697调整成2966作为今年新的养老保底基数开始执行。
燃鹅!!岂料,一月下旬疫情突然全面暴发
毕竟没人能想到,有人会去吃蝙蝠……
为应对疫情给企业带来的灾难影响,国家、省、市接连发文为企业减负,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2020年2月5日,省政府为应对疫情缓解企业困难发布政策措施文件“川办发〔2020〕10号”:
文件要求:
暂缓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过渡办法。
随后,2020年2月7日,省人社厅联合财政厅等四部门发布“川人社办发(2020)22号”文,该文件出台了若干降费缓缴政策措施,文件明确要求:
文件内容:
暂缓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过渡比例。
按照川办发〔2020〕10号文件关于暂缓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过渡办法的规定,2020年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仍按2019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比例执行。
本通知印发前已按27号文件规定的下限征收养老保险费的,可在后续缴费中予以结算。
而此时,郁闷的成都市社保局早已经生成了2月的缴费单,
并且有些动作迅速的成都个别辖区社保局陆续已发出了部分参保企业的托收单据,已经进行了缴费托收。
人社局的老师们一定没想到,效率太高居然也成了问题!
虽然内心崩溃,但是!
咱们人社局老师还是很及时的出台了后续措施滴!
2020年2月10日,成都市人社局和医保局赶紧联合发出“成人社办发(2020)12号”文贯彻落实省政府的政策措施,文件规定:
文件内容:
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平工资)的50%计算。
2020年1—2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已按社平工资的55%核定缴费的,待2019年全省社平工资公布后进行结算。
2020年2月13日,成都市社保局发出通知:
人社局通知:
按成人社办发〔2020〕12号文要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将调整为社平工资的50%,
成都市社保局将在2020年2月14日(星期五)18点至2月15日(星期六)上午8点进行下限标准调整工作...
于是乎,本周上班,
个别企业申报新增参保,突然发现:
“呀,咋滴??这养老保底基数又变成2697了呐??
这是要折磨死人嘛???”
① 今年 1~2月养老保险是按照上年省平55%作为保底(也就是养老保底基数为 “2966” )征收的,就暂时不动了;
② 3月开始按照上年省平50%(也就是养老保底基数为 “2697” )作为保底征收,(2月15号后申报的新增也是执行新的2697保底);
③ 待今年5月,上年省平统计数据发布后,依然会自1月起补缴养老保险基数差,此时再来对今年前面几个月的保底差额进行清退或补差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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