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0日,成都市社保局发布了按时缴交社保费 的提示性通告!
2023年12月29日,成都市医保局也发布了按时缴交医疗保险费 的提示性通告!

1. 补缴去年欠费的,在今年3月底前 完成缴费,一旦跨到4月才补缴就要遭增加征收滞纳金了哦!(滞纳金:是按法规 万分之五/天计算)2. 从本月开始,补缴上年“社保费”的均要增加征收一笔“利息”(利息:是按同期银行年利率按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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